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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,掌握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存健康状况等情况,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,县社保局将对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进行资格认证,认证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。 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时,本人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和待遇证到社保大厅办理;居住在县外的退休人员,可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;长期患病卧床不起、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及高龄卧床的退休人员,可以委托所在单位或亲属到县社保局填写上门资格认证申请,由社保局派专人上门认证。对不按规定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,7月份起暂时停发养老金待遇,待认证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待遇。
来源:人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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